忠於國家,抑或忠於自己?
Re: 曾經宣誓效忠別國的人還能選總統嗎 ?
在鼠年行將來臨前的十餘天內, 整個政治新聞的焦點突然由「CEO 閣揆」轉為「綠卡」問題所籠罩,這似乎和謝長廷在選後要「走自己的路」與多談民生經濟的宣示有所悖離。雖然敝人以為謝先生對於馬英九曾持有美國「綠卡」的諸多質問, 只不過是把還可以講清楚的事故意攪成不清楚的扒糞策略而已, 而有秒數限制的電視新聞也無法講明白(或許還有故意這麼做的?), 但在報端或網路的諸多文字裏已有詳述羅列, 這裏也就不再重覆了。
由表面看來, 這個事件真正的關鍵, 或許正是「
可先一提的是, 近日才在欲言又止中暗示支持謝長廷的李遠哲在多年前回國擔任中研院長之際, 也曾遭遇到這個情形, 在立法委員質問下他選擇了放棄美國的永久居留權, 也就沒人再以這個問題去刁難他了。不久前, 謝先生才去拜訪過這位本土政權的堅定支持者, 不知有無從李院長的經驗獲得一些啟示?以李院長的例子來看待馬英九的情況, 效忠之誓或對象是否應該永遠不易的呢?從更遠的來看, 三十幾歲以上的人, 大概都在小時候的作文課裏表明過, 誓作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永懷領袖(兩蔣)德澤」這樣的話, 相信李、謝、馬等人也曾因而「效忠」過老蔣總統吧, 這其實可視為「此一時彼一時」的表面文章應付事, 那麼在簽署入籍文件所要求的「效忠」條件時, 又何嘗不曾如此?更貼近的例子, 還有陳水扁總統曾宣誓加入國民黨、並領有黨證與獎學金的過往, 無關乎他後來的政治取向, 也從未有同志因此質問他在領導民進黨與本土政權上有吃裡扒外的忠誠性問題, 而那的確僅是「此彼一時」間的過眼雲煙而已。
再舉一小例, 若有人問我說, 「你是不是學生?」當答以「我不是。」然而我確實曾經擁有過學生證, 難道我說謊了嗎?事雖有大有小, 然而類此語詞在時間邏輯上不完備的陷阱(had's ≠ have's experience), 實在是處處有之;以尖牙利嘴之功來做事實上的挑剔, 既然有其邏輯與用(善/惡)意上的先天缺陷, 故它表面上似乎是蘇格拉底的「否證法」, 實質上卻有 philosopher 與 sophist 在論述與詭辯層次上的差別:所發出的質疑若有肆其機鋒以偏其局之嫌者, 本身就該是個讓人先行質疑的標的了, 方乃是否證原道, 而捨此不足以挖掘其意義的完整脈絡。原本, 語言栓塞的經驗是人人都有過, 何以苛人寬己?難道國族立場上的宣誓就一定比一個自由民的自由意志更為神聖且具有優先性嗎?果真是如此的話, 那作為近代民主與民權運動理論基石的「社會契約論」之說也在根本上不成立了。
在近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成為主流的國際分界意識以前, 農業時代的人們對於國家所謂的認同, 與其說是具有國籍區別性的「政治認同」, 毋寧偏向於一種具有地域性宗族與歷史性質的「文化認同」。在封建時代, 人民對於國家政體的認同感並不強烈, 戰爭是屬於特定階層的事務, 並且交戰者間的關係改變, 是以特定階層的利益安排為依歸。迨民族國家興起後, 人民自願或被迫將「國家主權」作為偶像式崇拜的集體象徵, 從此敵對雙方之間對於涉及主權之利益的看法, 其彈性變得很受拘限, 且戰爭的型態成為「整體戰」(total war), 其規模及於社會各階層, 而犧牲損害也急遽擴大, 受統治人民一方面變成徵兵動員時的兵源與財源, 更是戰爭火力的最大受害者。
民族主義的路線在維也納會議之歐洲新秩序(Congress of Vienna, 1814-15)以至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其間約莫一個世紀, 曾成為自由主義-資本主義-帝國主義者防制單邊帝國主義擴張(如橫掃大半歐洲的拿破崙帝國、「鐵血」首相俾斯麥所統一的德意志帝國)及馬列共產主義滲透的利器。之後數十年間, 在二、三十個共產主義國家的具體實踐之路普遍破產後, 民族主義卻成為少數幾個尚存者在轉向(「具有各國特色的」)資本市場經濟之路時、一個繼續鞏固其統治體制的合理化藉口及新的意識型態障幕(new Iron Curtain)。莫忘了, 馬克斯正是最反對於民族主義的, 他曾聲言「工人無祖國!」("Workers of All Countries, Unite!"), 在行動策略上否認了階級間最終有達到和平妥協方案的機會, 他也以為, 勞工間的「同胞情誼」能超出民族主義、國家主義、宗教與宗教之間, 而成為一個同質性的團體。如此將破除階級與國家的分野暨存在──國家為最高既得利益階層的統治階級之抽象權力集合, 實乃其極致化集產主義(collectivism)的論理真義。
只是就策略上, 馬克斯明顯是錯了, 人民對於民族主義的國家化表徵──即不同的「國家主權」與「國家主權」間的區別是很感情化的, 統治者也總是擅於運作這樣的集體情緒來取勢, 此點正是十八至二十世紀大部分戰爭的起因, 英國歷史大家湯恩比視此為現代文明的重大「罪惡」。至於自由主義者則會主張, 非由自由民以本身利益取其自由選擇所組成的統治實體, 並不具有國家的正當性(legitimation crisis), 由此而破解了國族主義者的「道德必然性」, 自然就沒有效不效忠的前提了──所以在統治階層違反社會契約論的極端情況下, 最糟糕的國家應該被人民所革命、推翻掉。就如吾島吾民在過往數十年間所親睹的, 民主的發展必定同時具有體制外與體制內的歷程。
揆諸史事, 二十世紀裏幾乎最強調國族團結與其不可破性的國家, 大率是獨裁、專制的政權, 軍國主義時代的大日本帝國、民族社會主義(national socialism, or Nazism 納粹主義)當權的德國、威權統治時期侷促台灣一隅的中華民國、以金日成「主體思想」為一切圭皋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以至於時時掛口「民族」與「祖國」的彼岸中華人民共和國, 都是這麼般。對於現代化的民主先進國家而言, 民族主義其實已是十八、十九世紀在民主常規化前, 在地方與國際勢力紛亂分裂的時局裏、先得進行國家體制化的歷史舊物了。而在一戰前後與二戰後所出現的大批民主後進國家, 民族主義不僅為建國初期凝結民心共識的必備思想, 後來往往在新體制上的統治者意圖攫取超出於體制所賦予的權力與財富時, 受到利用與操作。
彼時, 國族化的無上思惟(nationlism)被強調為具有「道德性」或宗教性的最高階正確價值, 其以擬造的國格主體性的延伸來企圖反制個體的主體性, 其中一個重要特徵, 乃它的極端主張者會以思想、甚至血統(出身)的「純正性」來定義社會成員所應享有的參政、發聲、福利等諸權利/權力的多寡(如老毛時期的「壞成份」), 往往淪為統治群體用來「政治綁架」全體人民的高義大纛, 為其所惑的共和國內部無權民眾乃成為被操控的「戰蟻」, 他們會特意去威嚇或排擠其他的內部與外部的無權民眾。由此乃顯現了第二個重要的特徵:這樣的政體具有一定程度的「暴(強權)力性質」, 在勢有可為下就有可能出現情治系統無孔不入的白色恐怖整肅體制(如 Augusto Pinochet Ugarte 將軍治下的智利警察國家), 或者在勢不可為下產生了在上位者所刻意縱容並激化的基層無理性「民萃」氛圍(如紅衛兵與造反派);台灣曾長期處於前一種階段, 因此發生了一波波或小或大的民主改革運動, 而在這個運動終於達到統治權力易主的高峰後, 第二種階段也曾浮現過一些蛛絲馬跡嗎?為杜絕第三世界國家「民主倒退」的常態不幸發生於寶島之壤, 兩種階段的預防都是具有良心的政治觀察者所應注意的課題。
總而言之, 對於有可能成為國家領袖──最高公職的一個人, 是否仍該就(曾經發生過的)效忠性問題這一點去辯難他呢?首先, 如前文所述, 就自由主義的立論, 在集體層次上「效忠」是被陳舊的國族主義者所擬構出來的虛假前提。其次, 這個人絕對得說實話, 曾有的話就不需否認, 因為這關係到個人層次上的誠信問題。這兩個層次的屬性得判然若分, 不然會攪和在一起, 益加難以釐清(雖然我們也知道這偏偏是一種選舉策略所要達到的效果)。然後, 在體制的實行層次上, 為什麼我們願意實施民主制度呢?不就是信賴它可以產生一種對統治權力起監督及節制的作用?在與陳水扁總統那難受節制的巨大行政權力與助選資源不成比例的低迷支持率下, 在野時曾以頗具自我批判性而為政評所樂道、如今卻已忘記何謂「自省」的執政黨這次在立委選舉的慘敗, 正證明島民的民主認知終於前進到了具有自主判斷力並可據以制裁「政治意識型態獨斷」此一反動、反智怪狀的程度了。而民進黨不論在執政前的改革形象與執政後的負面表現, 其既反諷又冷酷的鮮明對比, 正為台灣的民主歷史留下了真正值得「紀念」之反差化且深刻的公民教材。如果我們要繼續實行民主, 那就得相信法制化及人民選擇(people's choice)的力量是可以超出於民萃化政治立場與意識型態的拉扯割裂, 而發揮出其汱劣抉優(或許只是「較不劣」)之能。所有的選舉結果都是人民意志取其大數下的選擇, 當其成效不錯時, 百姓自蒙其利, 若選錯了人, 吾土眾民也只能自作自受──只因為, 我自己、和你自己, 只要擁有以獨立個體為基點的思考質素, 都是民主制度下的「自由民」, 而一個具有自由權的公民也就擔起了在託付信任權後的承受義務了。
cf. 〈曾經宣誓效忠別國的人還能選總統嗎 ?〉/工友 from Hi3B
〈當綠卡碰上死咬不放的黃金獵犬!〉/趙慕嵩
敝文〈自由主義? ──宗師〉
〈馬英九的「危機」〉/王榮霖
敝文〈[摘文] 謊言的沒落〉:「Sophist vs. Philosopher」段
〈危險的宗教化政治運動〉/CDL 卜向化
敝文〈主體與強「改造」〉
敝文〈§S.O.S. 第十二講 -- 社會主義與馬克思 (II) --〉
敝文〈乏深慮而恃其私的當前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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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獨惑於喧騰之凐所為?
綠卡風波演變至今,那張卡早已不再核心
綠卡一事顯現出,當事者嗜謊成性 (之後的沒拿任何政獻一辭,和近日台中市長助選疑雲,佐之)
讓人惶惑的是,當事者未必已然棄放對另國的宣誓
當事者出生香港九龍,倘彼時領的出生紙,說明他誕世即持英籍 (曾當眾大談他為萬華之子,現在聽來更顯諷詞)
其次,攸關一國領袖的是,他或他整個團隊,面對此等危機的處理能力
令人遺憾的更是,第一時間全體團隊直責對方出手過快?!
試問,台灣小島當今兩岸的危機情勢,子彈飛來可會報備一聲?
如今,黨團為防堵此難堪一事重演,廣添幾近二十名的發言人
陣仗之大、手筆之闊讓人咋舌
不禁嗟嘆:當事者可為一國之元首的能著墨的可取處在哪?
靜騰 於 February 14, 2008 10:35 AM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