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 2007

渲染不幸的新聞畫面

“......這種現象一再地發生, 新聞業也一再說要檢討。然而, 每次事件發生時又總會明知再犯, 從不見真有改善。不過是在約兩個多月前, 《蘋果日報》刊出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劭曉玲的受傷實景照片, 才受到其他家媒體批為不當;今日在許瑋倫的不幸中, 其逐羶的作為卻全都攪和在一起──難道之前《蘋果日報》只是因為拿到獨家畫面而「倒楣」嗎?商業媒體這麼崇尚浮誇的表現「格式」, 也欲以此點同閱聽大眾於接觸上的即然性, 欣欣然回收以(收視/閱報率與廣告上的)速效, 其於半故意中、侵犯式訪擷的心態乃不思改進。......”

Re: 交通事故
 
這幾日許瑋倫小姐的車禍消息佔據了各家新聞媒體上大部分的重點版面
, 使得敝人忽覺有一許慚愧:直到當天看到相關的報導, 方知道有這麼
一位人氣竄升中的偶像劇氣質藝人。而也就是在電視上所回顧播放的影
像段落中, 才見到一則有印象的「潔牙」產品廣告就是她所出演的。
 
前段所言並不是重點。看盡了人間死別的伊塔大夫有言, 「媒體追逐血
腥,穿鑿附會種種八卦。
」的確, 單以本人而論, 雖然是這麼遲才知道
她, 但接收了短短沒幾天內重量轟炸的「深度報導」, 較之於熟悉了兩
個年代的長青藝人, 對後者還不見得能認識這麼多的資料呢。媒體逐於
瑣事的功夫顯然十分了得, 至今未休, 連許小姐於感情上的八卦、幾個
命理或日子上的巧合 (像最近又傳出為她開 mini 車的助理林怡妏與她
是「前世糾纏」) 一一被挖/編出來, 就連熱門黑色漫畫《死亡筆記本
》(Death Note)裏的預言也一起冒出來了, 猶解析得煞有其事;家屬更
在醫院被追逐得難有安寧時刻, 連陪她最後的一程亦得先在記者群中衝
鋒陷陣。這些種種, 到底是事以亂人, 還是人以亂事呢?以清流自許的
公視倒是諸新聞傳播者的例外, 它多花心力回顧的是約同時傳出病逝的
「亞洲鐵人」楊傳廣的生平。此所以, 我對於許瑋倫的初認識, 也就是
她生命結束之時, 但卻又一下子就知道了這麼多關於她的事。媒體煽情
之用力, 可見一斑。
 
回顧昔年, 發生於桃園縣大園鄉的華航空難, 是採訪者無禮至極的一樁
「經典」事件。那個時候, 有記者沒大腦地對趕到現場的罹難者家屬問
了一個不必要的問題:「你難不難過?」網民們謂之「夭壽」, 其也該
當此詞。台灣歷次重大事故現場, 救難單位對於現場的管制顯然一直有
著鬆散無序的毛病──當時就有一堆記者、SNG 現場轉播車為了搶拍「
精彩鏡頭」, 在失事地點滿地的屍塊上橫來踩去, 對亡者極不尊重!待
要收工回棚時, 他們拉回電線、信號線等線材, 馬上發現上面沾黏著很
多血漬與肉塊, 結果沒人敢再去用那些線路了。難道要到這時才會有人
為之前的不安行動感覺到需要檢討嗎?
 
此外, 在敝人的印象中, 不提小報、小台, 台、美的全國性電視台於處
理類似災難畫面的態度也似乎大不相同。在本地電視上, 每當主播先提
述了發生什麼意外, 家屬很傷心, 觀眾們也就能「習慣性」地預料到接
著放進來的畫面, 一開始一定會把家屬面孔給「拉近」放大, 哭聲也以
高於平時訪問當事人的音量播出, 待「音效」告一段落、接著才會出現
新聞旁白──這難道會是新聞台上所謂的「戲劇效果」嗎?──只怕不
能「感染」觀眾以一掬同情之淚似的!而在從前華視所播出的美國 ABC
電視網的 Evening News, 遇到這樣的場景, 常會把鏡頭拉遠點, 儘量
將身體也攝入, 受難者家屬的面容因此只佔一小部分的畫面, 並在把哭
泣聲給淡化的同時播出旁白。其事件處理上的思惟大概是:讓觀眾知道
發生了什麼事, 也察知了當事人一些情感上的舒發, 但沒必要在畫面的
呈像上過於羶腥、甚至刻意對於觀眾製造出額外的情緒渲染。新聞播報
的本質在於事實的展現與評述, 戲劇化的編排「後製」真有其必要嗎?
可悲的是, 前述的採訪作為卻已成為台灣商業新聞媒體的標準「公式」
了。
 
這種現象一再地發生, 新聞業也一再說要檢討。然而, 每次事件發生時
又總會明知再犯, 從不見真有改善。不過是在約兩個多月前, 《蘋果日
報》刊出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劭曉玲的受傷實景照片, 才受到其他家媒
體批為不當;今日在許瑋倫的不幸中, 其逐羶的作為卻全都攪和在一起
──難道之前《蘋果日報》只是因為拿到獨家畫面而「倒楣」嗎?商業
媒體這麼崇尚浮誇的表現「格式」, 也欲以此點同閱聽大眾於接觸上的
即然性, 欣欣然回收以(收視/閱報率與廣告上的)速效, 其於半故意中
、侵犯式訪擷的心態乃不思改進。
 
這幾天在新聞台的自律檢討節目裏, 我還看到有其內部單位的主管表示
, 採訪受害者、或其家屬的分寸不好決定。真得是這樣嗎?其實, 新聞
畫面的處理尺度在前述的情況下並不會難於衡斷。別忘了, 人皆有同理
心:設將自己置於受害者的角色, 你對記者的緊迫盯訪會有什麼感受呢
?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採訪者們只要在開口前, 稍停個五秒 (這只
要攝影、錄音器材還在準備中的時間就夠用了) , 這麼想個一下, 自然
知道其分際何在。因以, 這不過只是對於人性的主體尊嚴在尊重上的基
本問題, 我們不需進一步訴求以新聞編採者的專業訓練流程、素質、甚
至是其上級對於新聞內容的要求等等因素來作評議, 其理已明。很明顯
地, 新聞業者的良心才是他們會不會於不適當的時間、一再壓迫受傷害
者心理的關鍵。什麼才是該做、能做的, 渠等早就很明瞭了, 新聞訊息
的接收大眾實在沒有須一再聽到更多的、重複性藉口的必要。
 
 
cf. 〈許瑋倫走了 家屬悲慟招魂 助理坦承開車、有繫安全帶〉/東森新聞報
許瑋倫走了 幾段情無疾而終 曾向友人說李威是一生最愛〉/ditto
巧合!許瑋倫、王默君同日死〉/民視
楊傳廣的人生 也是十項全能〉/聯合電子報
是誰給你們踐踏別人屍體的權力?〉/關魚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7 07: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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