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2, 2010

在環境正義與社會公平的「減碳算術」之間

“......植物(生質)能源的生產有「植相單一化」、砍伐自然林、及與貧民搶糧等重大缺點, 而依賴於地質因素的地熱潛力在台灣仍是一個未知數;島上若要全面太陽能化, 除了家家戶戶屋頂上都要裝設太陽能板, 還得大鏟農田、新添幾座中科四期園區才有那個生產能量, 至於風能「發電量/面積」密集度甚低的缺點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更為突顯──發電原理本身的「環保」, 並不代表發電設備的生產、設立、維護必然合於「環保」。譬如, 越來越引人疑慮的晶圓、面板廠在十幾年前也曾被認為是很「環保」的, 時有建設「綠色矽島」之譽, 更不消提後遺症越來越多的集中水庫式水力發電也因為少了大煙囪而長期被認為是相對於火力發電更為「環保」的。隨著時代的經過, 與時俱進、新的生態環境研究才讓我們修正了不少以往的「環保誤會」。......”

無以成
 
去年 APEC 峰會的「氣候變遷會談」將台灣給排斥在外, 氣憤之餘有幾個島民注意到該會其實是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十五次締約國大會(UNFCCC COP15)──哥本哈根會議地主國丹麥總理特別前來邀集的會外會呢?而你又是否了解:那次峰會後不久即將上演「反-高潮」大戲的 UNFCCC 締約國大會, 所談議題原來分為公約(Convention)與議定書(Protocol)兩個同步的進程?那什麼是常聽到的「(非)附件一國家」?碳減量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NAMAs)又是什麼彆扭怪語?基於「附加性」原則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為何無法發揮理論上的減量實效?至於台灣因為非屬 UN 會員國既不能簽署也因而不受公約拘束, 但該繼續坐等別人怎樣做嗎?全球氣候變遷調適的議題非常複雜, 非僅喊「保護地球!」那麼簡單, 其中多有國際間政治、經濟、資源因素上的較勁折衝。減碳相關機制實在冗繁, 一般民眾實在需要一塊可作為進入當前國際溫室氣體減量議題的敲門磚。
 
如今為莫拉克風災後數個月, 島民應該更能有所體會。去年先是夏初入梅以來, 台灣各地降雨量顯著低落, 颱風幾乎一再過門不入, 本來預料秋冬時多個縣市將一同面對限水危機, 後來莫拉克颱風暫解水荒的同時卻帶來更大的災禍, 其後數個月南部又回復到乾旱無雨的局面。值此太平洋北赤道洋流流向轉變而導致「聖嬰現象」(El Nino)再臨之際, 兼有全球暖化效應在推波助瀾, 氣候情勢越來越為嚴峻, 若各國的環保措施仍停留於紙上談兵──譬如馬政府一邊提出減碳說帖, 實際上卻仍延續前任政府所規劃的大石化廠、火力發電廠機組增添等建設, 排碳量不僅不減、反將遽增;而美國 Barack Obama 新政府糾改前朝之漠視態度而提出的碳減量計畫呼聲響亮, 承諾數據卻遠遠不及聯合國 IPCC 小組所建議、或者歐盟所制定的減排水準;至於中、印等人口最眾且絕對碳增量最多國家, 更藉口仍屬發展中國家而主張本身不設限──的口號階段, 那麼趨於激烈化的氣候型態或許將成為人們不得不接受的「生活常態」。
 
其時實況就有如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主編張楊乾所描述的〈聖嬰來臨前 全球旱澇頻傳〉。此文作者是身體力行盡量少開冷氣機的人, 敝人則從來不用空調, 但仍擔心會不會哪一年熱到連自己都受不了也得了「冷氣不可缺乏症候群」的都會夏熱病呢?據說這可是一種有著「入奢易, 反儉難」癥狀的難癒症頭哪!甚且, 空調用越多, 則其用電量背後所造成的碳排量越高, 會致使暖化更嚴重而冷氣又得開更強, 由此將形成一惡性反饋式的「文明-氣候循環」, 就和「金融無限制自由化必導致金融危機發生」一樣, 實在難解呀!
 
在先進國家仍在較勁碳減量籌碼, 開發中國家根本不願自訂強制性目標的勢利現實下, 在揭幕前就讓人懷疑新的氣候變遷議定書會不會成為宣告「減量終將失敗」的定讞主文?人類是傾向重演歷史教訓的動物, 哥本哈根回合談判的前景從一開始就不樂觀了。在此次大會於一個月前終究──「如所預料」──只達成不具約束力的一紙協議 Copenhagen Accord 之後, 我作了一首短詩:
 
  青光漠漠, 天落星痕
  彼岸幽森, 渺失生機
  暖化末日爾焉
  裸猿滅盡, 陸沉隄湮
  那啟示的一刻究竟降臨
  蓋婭重生我壤
  將有寒極冷然之光
  散射如茲景荒?
 
此詩借用了 APOD: 2009 December 19 - Aurora Shimmer, Meteor Flash 之圖來作觀想, 所描述的不過是對於從 "Hopenhagen" 變成 "Brokenhagen" 的一場全球偽君子大集會, 那種國際巨頭道貌岸然態度背後的一種悲觀意象。
 
 
省諸邇
 
到了這個季節, 在本來還是暖冬的十一、二月過後, 氣候變遷突然導致了「非典型聖嬰現象」的發生。由於北極西風帶環流減弱, 本來被圍住的極區冷氣團逸出來造成了「北極震盪」氣象, 使得近幾日北半球中高緯度地區陸續遭受創紀錄暴雪與低溫的侵襲。而不過就在一年前, 北半球同樣遇到了「反聖嬰現象」(La Nino)下的寒冷氣候, 若更往前推一年, 2008 年卻是史上最熱年份之一, 那年北極冰層也較 1980-90 年代的平均值減少了 23 個相等於台灣的面積, 南半球則遭受到熱浪的襲擊。以長期趨勢來看, 短期的寒流現象並不能代表全球暖化是虛假的陳述, 將短期數據直接推論成長期的演變乃犯了過度類推的謬誤。「全球暖化」其實應該放在「全球氣候極端化」之氣候變遷效應來觀察, 才得窺其全貌。
 
去年初又正逢金融危機罩頂下的當頭氣氛, 那時國際大宗農糧商品期貨因利空而大幅向下修正行情, 然而以長期來看, 競逐初級資源的情勢是無可避免的, 不及一年, 這些期貨的價格果然又在熱錢競炒下回檔。當時國際新聞還傳出了一則消息:南韓大宇物流公司將租下非洲島國馬達加斯加約半數的可耕地!租期長達 99 年、約 19 個新加坡大的面積, 幾乎可謂是殖民主義時代「租借地」的復現?在租案本身還未確定是否成立時, 國際上的質疑反應確實顯示出未來幾個年代「資源競爭」的局面已是各國得提前佈局的政經因素。思及本地, 近十年來反而不斷地把島內有限的可耕地以各種法令鬆綁的名目轉換成非農地來使用, 一則不合於環保減碳的趨勢, 另則這般短視近利的「開發」做法, 會不會從此壞了台灣未來在綠色產業的發展生機呢?
 
為了保衛未來, 日常生活型態上實在得做出一些因應。譬如, 長期以來生態環境學者已有的一個共識是, 牛肉生產過程所需耗用的地力與溫室氣體排放量, 遠超出豬、雞之數倍, 並且還帶來了農地及農產品資源被畜牧業佔了去的「搶糧」問題, 如美國、墨西哥所產玉米大部分即餵給牲畜, 而使得慣於食用玉米的印弟安原住民在身處經濟弱勢之餘又得面對高漲的糧價。一直在增產的大型畜牧業不僅會加重全球暖化的負擔──牲畜本身會排放非當前管制焦點的「超級溫室氣體」甲烷, 開墾牧地直接導致森林被大量砍伐──麥當勞等美商的肉源已成為亞馬遜雨林面積不斷縮小的一大禍首, 還產生了人道上的糧食疑慮, 而紅肉也有更高的致癌性。看來, 少吃牛肉不僅對健康有益, 且對地球、對貧民都有其益。像這般因資源配置失當所造成基本維生物資的供應受到威脅的例子還有不少, 而在未來, 一般常民家庭更可能面臨文明化生活成本將節節高升的現實。
 
 
節乎價?
 
敝人在「低碳生活部落格」上還看到一篇〈能源稅,減碳不能沒有你〉, 依所引之語來看, 是整理自張君那時出席公視《有話好說》節目的討論意見, 這篇說服力很足夠, 然而另外一篇〈能源稅 是在搶誰的錢?〉, 對於財政上所描述的理想狀態卻只怕就與實際狀況會有很大出入了。
 
「以價制量」為環境/能源稅項的的開徵原理。舉蘭嶼為例, 該地遲至 82 年才有普遍供電, 卻因為台電公司對於核廢料桶置放當地進行電費全額補貼回饋, 該島部落居民的夏季應繳電費竟然高達台灣都市住民的兩倍以上, 平時出門多有習慣不關冷氣者, 足見在「不痛不癢」之下能源資源確實易受浪費。縱使有此極端化(實質電力費率為零)之例, 我們尚得有進一步的生活效應考量。在開徵能源稅、溫室氣體環境稅(碳稅)後, 油、電、瓦斯費都會遽漲, 所有人都會受到直接性的影響, 生活成本將提高;而相對應另外將對工商業界取消印花稅、貨物稅、汽車燃料使用費等間接性的稅項。依循往例, 企業主大概更願意留作「額外的盈餘」, 會全盤回饋給消費者的可能性大概不大, 於是很容易又造成了全民加稅幅度大、企業加稅幅度小的相對性「劫貧濟富」效應:與很多財經學者所主張的「稅制正義」呈現悖反的是, 由於社會發言權力的不對等, 往往在實際上擬出來以直接性稅賦取代間接性稅賦的政策時, 總是企業界、資本主受惠最大(或受損最小), 一般收入者皆受到負面影響, 而低所得者受害最大。新稅擬議強調有極小部分會用來補貼貧戶, 然而公家所認定具補助資格的低收入戶不到十萬戶, 其他上百萬戶中低所得者並無法獲得補貼, 卻得承受新稅的重擔。
 
在新的環保稅項溢助之下, 綜合所得稅率還將採逐年固定調低 1%, 實際上所得越高者所獲絕對減稅額利益越大, 至於間接性營業所得稅的調降與直接性營業稅調降(其實會調高)的財富效應根本不同, 敝文〈反分配?〉曾經略作解析, 不解財稅原理的環保人士常不明究裏而不小心將兩者混為一談。新稅制實施前十年所增加的政府淨收入似乎還有限度, 一開始對常民生活的影響仍不大, 而十年以後就會是「重稅年年」了。在歐美國家, 這種財稅分配的負面效應已開始受到關注, 有時就會在環保團體與社福團體間引起意見上的矛盾, 不過台灣好像只能集中目光於一個面向而已, 無法思及全面性效應, 配套措施不足之下又要求儘快實施難免會受到很大的反彈。學者與社團的理想之論容易陷入某種「想當然爾」主張的本位堅持, 但若在「環境正義」與「社會公平」間無法取得一適度的平衡點, 則環境/能源稅項就遑論能獲得民意的高度支持了。
 
基於新稅種具有節能減碳的特殊環保意涵, 則專款專用、使用者與污染者付費的精神還是應該納入法條的設計之中, 像是擬議中的水土保持費隨水、電費徵收, 就和現行(台北市除外的)垃圾處理費隨自來水費徵收的規定一樣, 皆破壞了公平原則, 也無從讓人民在生活習慣上將水費直接與垃圾減量或減少山林開發的本意連繫起來。幾個歐洲國家對新稅之用先實施專款專用制、後改為統收統支制, 然而改變後發覺有妨害社會分配之嫌, 於是又興起一種採折衷制度的呼聲, 那台灣還該走別人已發現有弊病的舊路子嗎?我等也別忘了, 猶有像法國並不打算對電費加徵溫室氣體稅的例子, 因為該國八成發電量為核能, 非唯無排碳問題, 還有餘電可供輸出, 然而大部分環保團體是堅拒核能發展的。
 
喔, 差點忘了, 以後還會有隨水費徵收的下水道污水處理費, 這是要用來補貼大陸工程等包商的「殷琪稅」, 連自償率等同零的公共建設也可以 BOT 呀, (前)政府的思路實在是匪夷所思。而且, 若人民在水、電、瓦斯費的支出大幅增加, 可能會產生生活「預算排擠」效應, 本來可望用來採購「對環境更友善」──通常也更貴──產品的經費反而也一起受到了負面影響。徵稅手段具有「寄望民眾能因多繳錢而減少日常生活所用水、電、瓦斯量」的「動機性預期」──經濟學上的動機條件之說通常只是「完美理想」狀態下的行為(必基於)理性假設, 實務經驗上並不全然可賴。與之相較, 《溫室氣體減量法》可針對工廠等大型排放源同時設定「真正可資驗證」的碳量總額管制暨交易機制(cap-and-trade), 能更確實收以減碳統計實效, 應該優先實施, 且可因此而向人民示範減碳政策的可行性, 方有說服力。
 
敝人尚得不鄉愿地指出, 島民的國際視野或所謂「外國觀」, 常在範圍定義上已先入為主地自相限縮。像近一年來為了這類環保稅開徵的熱門議題, 部分環保人士與經濟學者每每言稱台灣的油價比日本、南韓、港、星等低, 為亞洲各國最低者;明顯有疑的是, 那些比較對象的人均所得皆高於台灣, 而亞洲有近五十個國家, 據我所知, 很多西亞國家、以及鄰近的中國大陸、印尼的油價就比台灣低, 不知「亞洲最低」從何而論?他們通常還宣稱, 台灣的電價世界第二低, 只比哈薩克高, 台灣的水價世界第五低, 只較冰島、挪威等國高;這些數據又不過只是列出廿、卅幾個「較知名」國家的數據加以比較而已, 台灣的人均所得在此等列表中算是偏低的, 而全球的國家數卻逾兩百多個, 難不成就連彼等高級知識、社會前進份子的眼界竟也會受制於〈我們的「視」界〉的侷限嗎?
 
要使人民注意某項議題的重要性, 有時施用強調性語氣是有所必要的, 所據內容卻不該偏離事實太遠, 不然即存在某種「言大而夸, 非實而虛」之嫌──這本屬對立面的積極開發論者的通病, 那麼原本很正當的環境主張就在事理純潔性上被自己的虛詞給打個折扣了。且在「環境權」與「經濟權」之間, 明顯還有未經辯證清楚的灰色地帶, 這是在要求全民戳力於溫室氣體減量運動之前, 所必需考慮的社會心理因素, 不然「發自善意」的提議卻不得不面臨很大的社會保守性阻力而變質為「一意孤行」就不足為奇了。
 
 
何所為
 
減碳固為時代性的重大議題, 不過於經濟效應「以價制量」的評估以外, 敝人不禁想及了更長時距以後的某種預象。猶記得小學時曾在《社會》課本上看到, 石油資源有限, 預估開採時限只剩四、五十年。十年後成年了, 在《國家地理雜誌》上看到的還是一樣的數據。又過了十幾年, UNFCCC 哥本哈根會議警告石油「只」夠撐四、五十年。呃, 幾個十年過去了, 怎麼「四、五十年」和光速一樣都不曾改變呀? Orz 新聞上還見到國科會同高雄縣政府對於亞洲最大太陽能示範發電廠的工程, 甚為振奮, 並標榜以「綠能」(green energy)楷模。然而, 基於半導體晶圓製程的太陽能發電板就跟需要鏟除基地障礙物的風力發電機一樣, 不見得「一定環保」, 若興建地點會有危害敏感的候鳥濕地的疑慮, 那還夠格稱為「綠能」嗎?
 
為何石油的總需求一直在提升, 而其開採年限仍能一再往後延長呢?一是由於技術進步, 讓從前認為不符開採成本的更深層、低密度油田也可開發, 並且新的蘊藏一直出現。在成本因素上, 油價若長期維持在每桶三十至三十五美元以上(這已成為事實了), 則過往因為提煉難度高而幾乎未開發的龐大油沙礦(有機構樂觀估計全球逾半的石油儲藏於其中)也具有了煉出原油的經濟價值, 加拿大近年即注資投入此業。油價若再升高一點五倍, 那麼從煤碳中煉油也將有利可圖, 而煤碳藏量尚夠人類消耗千年──有一說以為在無油後, 可回到二十世紀前的煤碳經濟時代。雖則去年某國際環保團體聲稱 2030 年石油將耗盡的數據並不可信, 然而我們確實可以用經濟學上的「邊際量」概念來評估在技術進步的假設下, 石油開採將到達「報酬(產量)遞減」(非耗盡)的臨界值, 以不同的模式來算, 這個值最快可能在三十年後到來, 最遲應不會逾本世紀底。其間的時間幅度仍然太大, 故參考價值有限, 並且石油、煤碳皆屬化石燃料, 製造出來的污染與溫室氣體實在太多, 與減碳目標直接相衝, 故而那個臨界值是應該去期待的嗎?
 
若想要在短短三十年內大量代換石化能源的工業生產模式, 並且不大幅調降人類的文明生活水平──以免引發民怨而對環保工作的推廣產生反作用力──眼前看來還是只有核能是可行之道, 但其「原則/教義性」的爭論又更大了。植物(生質)能源的生產有「植相單一化」、砍伐自然林、及與貧民搶糧等重大缺點, 而依賴於地質因素的地熱潛力在台灣仍是一個未知數;島上若要全面太陽能化, 除了家家戶戶屋頂上都要裝設太陽能板, 還得大鏟農田、新添幾座中科四期園區才有那個生產能量, 至於風能「發電量/面積」密集度甚低的缺點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更為突顯──發電原理本身的「環保」, 並不代表發電設備的生產、設立、維護必然合於「環保」。譬如, 越來越引人疑慮的晶圓、面板廠在十幾年前也曾被認為是很「環保」的, 時有建設「綠色矽島」之譽, 更不消提後遺症越來越多的集中水庫式水力發電也因為少了大煙囪而長期被認為是相對於火力發電更為「環保」的。隨著時代的經過, 與時俱進、新的生態環境研究才讓我們修正了不少以往的「環保誤會」。
 
總而言之, 新的「綠能」發電方式固然有低得多的「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然而在以耗用土地面積來計的「生態足跡」(ecological footprint)這一方面, 卻可能潛藏更深遠、足以改動地貌的環境隱患, 若不求謹慎或許會導致人類於半個世紀後才發覺竟又犯了同樣的「環保誤會」?核能的代價已可以憑現行技術來量化估算, 而新興「綠能」科技所可能帶來的副作用我們卻只捉到一點線頭, 在「已知」與「未知」之間是否僅能為零和格局?妥協除了是體制內的政治技藝, 會否也是環境議題上要「真正」有所成就的一個前提呢?人類僅為大自然的受造物之一, 我們真得能有「未知」之道必為光明坦途的絕對把握嗎?
 
人類的所為與所不為, 總會在長時距上造成需要由人類自己再來收拾的後果, 這實在是文明化生活的一個不歸路。由於人為的不當介入, 破壞了生態, 而為了讓環境有復原的機會, 不得已再以人為的力量來進行保育的行動。然而, 等到行動有推行的必要時, 生態系統的組成細節已有所變異;那麼, 烏托邦式「回到過去」的可能性實難預料, 傳統的環境保育思惟因此也引來一些反思, 減碳的算術當是其中一端。
 
 
 
參考文章:
 
中美無心減碳 台灣就繼續白搭車?〉/王京明/低碳生活部落格
敝文〈天/人之禍──莫拉克浩劫的雜感暨反思
聖嬰來臨前 全球旱澇頻傳〉/張楊乾/低碳生活部落格
讓09年 逆轉暖化的未來〉/張楊乾/低碳生活部落格
哥本哈根會議 為愚蠢年代揭幕〉/趙家緯/低碳生活部落格
APOD: 2009 December 19 - Aurora Shimmer, Meteor Flash
台灣凍死人 北極等嘸冰〉/張楊乾/低碳生活部落格
馬達加斯加:韓國土地租用案議論四起〉/全球之聲
美國牛進口 不光是衛生署的事〉/張楊乾/低碳生活部落格
能源稅,減碳不能沒有你〉/張楊乾/低碳生活部落格
能源稅 是在搶誰的錢?〉/張楊乾/低碳生活部落格
敝文〈反分配?
敝文〈我們的「視」界
留下永安溼地,成立自然公園〉/李根政

發表於 January 12, 2010 05: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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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兄:

在寫能源稅相關文章時,
和中經院的蕭院長互動多次,
他也了解到對於低收入戶的影響甚大,
因此在配套裏也特別強調這一塊。

不過總體而言,
能源的價格過低,
是不可能讓整個社會邁向低碳社會的,
而暖化的後果常常又是窮人先嚐,
這又是另外一種的社會不公平。

阿乾

阿乾 於 January 25, 2010 09:05 AM 回應 

謝謝阿乾先生指教, 您經營的部落格敝人拜讀許久, 具體感受到深具環境關懷, 且把理想實踐在生活裏的有識之念。由原文可瞧出來, 我也支持減碳大原則, 只是對於實施細節上、尤其是財政手段仍有所疑問, 畢竟現行 CDM 機制的失效殷鑑無遠。對於「環保與經濟開發能夠共存」這種過於簡化的老話, 我只當作為一種鄉愿式說法:開發進程與環保進程之間多少會有衝突折損之處, 但人類既然身屬智慧型物種, 本來就該具有權衡輕重的能識, 而到底什麼才是對於我們的未來真正產生長遠影響的方向呢?一社會公民該能想及, 一個再大的交通建設、鋼鐵、石化工廠, 只要有錢, 任何開發中國家都蓋得起來, 但生態一破壞那就難以挽回了, 並且其直接性「整地-破壞成本」(龐大的外部成本通常被視而不見)往往是極低廉且快速的, 通常怪手、推路機駛了過去就成了。
 
現在的經濟學技術已經能把環保財政效應給在一定程度內核算在內, 蕭代基院長當然知之甚詳, 並接受行政院賦改會委託而提出其能源稅「以價制量」之具體研究, 敝人同樣以相關論理為一些簡單評估的準則。在低收入戶照顧方面, 則全盤化的「配套」措施應一齊到位才不會造成嚴重的後遺症, 對窮人來說, 「眼前即是困難」了, 我們不應要求他們比其他人要更提前為未來揹起太大的負擔吧?
 
此所以我對於部分人士力主「能源稅應率先推動, 其餘細節往後再論」的急切說法會產生顧慮, 像是過去兩個年頭同樣是由賦改會所規劃的「財政平衡稅制改革」政策, 本來為加稅、減稅齊行, 卻演變成單方面減稅(實際是富人大大減稅、對薪資階級略施小惠), 已造成國庫更加拮据的嚴重後果。這對於環保工作也有其影響, 要不然本來能投入新能源產業(如風能業者)的補助經費還可以有更多的預算空間呢!如今卻更得仰賴能源稅來填補那個財政缺口, 明顯將存在原文所提及的「劫貧濟富」疑慮。
 
我島之上位政治體質, 眾目所睹, 實在不能寄望其會有全盤周密考量之慎思, 學者的完善建議常常一經過公部門決策程序的重重紗網所篩, 即變化了樣貌, 故定要時時監督它真把「配套」都做齊了, 而莫就百年環境大業求其急功。此乃當有的認知, 否則, 像中科四期園區那般沒先擬妥廢水排放方案即通過興建計畫與環評, 或者像台南縣那樣把某地「月世界」惡地形以生態池、景觀綠化、生態工法等「善意」來「保護」卻適得其反、破壞了原生地貌等等例子, 就成了尾大不掉、層出不窮的前車之(不)鑑了。

Verklarung 於 January 27, 2010 05:35 AM 回應